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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城规案[2006]048

对茂名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060126号提案的答复

                                      

李家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搞好市区闲置地绿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最近十年,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经历了一个黄金时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2001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期间,我们在闲置地边角地和居住区绿化方面的做法主要是:①在街道边角地及人行道旁增加大量花坛及绿地。②对于征而未建的闲置地,督促并限期产权单位或个人搞好临时绿化。对没有按期绿化的,由市园林局组织园林工人进行临时绿化,费用由产权单位或个人报建时按29.9/平方米支付;先后绿化了官山四路、高凉中路、光华南路、文明中路和双山一路等一批闲置地,面积约达25000平方米。③指导督促单位庭院进行绿化建设和改造,一大批单位庭院建设成为园林式单位、园林绿化先进单位。

为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我们从今年初开始进行了第三次市区绿化普查,对建成区边角地、单位绿地、小区路树死亡情况进行调查,各项数据正在统计之中,待结果出来后,将以茂名市城市绿化办公室的名义,通知并督促绿化管理较差、门前路树枯死缺棵、征而未建闲置地等相关单位或个人,按要求限期搞好相应的绿化工作。

此外,我们将对市区一大批道路绿化进行改造,增加绿量。近期已先后在市油城七至九路、文明路、站前路、双山路等道路两旁加种一排乔木;在高凉路、官山四路、双山一路、文明中路等两边围墙边临时加种一批大红花、散尾葵等花灌木。

借此机会,感谢您对城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OO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张恒铭    电话:2883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