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政务公开领导接访日制度

 

 

为了广开言路,密切干群关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凡属本局及直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都欢迎人民群众来访向本局领导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每月10日为局领导接访日,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接访地点设在局办公室。

三、值班领导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听取来访者意见,耐心解答有关问题。

四、对来访事项能马上答复或依法可以马上处理的,应当立即答复或处理;如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应向来访人讲明,并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

   五、设立来访记录簿,对所有来访者均实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来访者姓名、来访事项、来访时间和来访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