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建筑工程项目按其所在地段和重要性分为AB两大类:A类建筑:城市内红线宽20米以上道路两侧的临街建筑;公园、广场周围的建筑和小东江两岸的临江建筑;13层以上的建筑;重要的公共建筑,如体育场(馆)、图书馆、艺术馆、影剧院、车站、大型商场和酒店、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对城市景观有较大影响的工业建筑、立交、桥梁等。

1.必备资料:(1)填写《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报审申请表》一份。(2)已获批准的该工程所在位置的《规划总平面图》和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各一份(复印件)。(3)市建设局批准的该工程《安排设计任务通知书》一份。(4)报审项目设计方案图四套,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图纸设计签证齐备,装订成册。总平面图应包括如下内容:道路、出入口、绿化配置、小品、停车场、地下室出入口、化粪池和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讯、电视、燃气等工程管线的位置和走向,以及技术经济指标、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指标及其他指标。(5)扩建、改建项目设计方案还需另附:①批准原项目建设的《建筑工程放线平面图》一份(复印件);②原建筑施工图纸一套,装订成册;③原设计单位出具扩建、改建工程的结构安全性意见书。(6)A类建筑必须报送两个以上设计方案,并附透视图或模型。(7)A类建筑经设计方案招标而选中的设计方案,还须附招标文件及评标审查意见。(8)易燃、易爆、污染等项目,还须附消防、劳动、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意见(由服务“窗口”根据具体情况指定)。

2.办理期限:(1A类建筑:除退回修改时间外,共15个工作日;(2B类建筑、经设计方案招标选中的A类建筑:除退回修改时间外,共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