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规划设计要点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如需作详细规划设计或修改原批准的详细规划,必须向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提出申请,取得规划设计要点后,方可委托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
1.必备资料:(1)申请报告。应说明拟建项目的性质、用途及规模,土地的面积及位置,联系人及电话。(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和附件(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或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资料或证明。(4)征地红线图或征地图2份(地形图比例为1:500或1:1000)。(5)关于用地条件的特别要求。
2.办理期限:共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