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或个人将必备资料送市投资服务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局服务“窗口”,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发给受理回执。
2.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有关资料录入电脑,当天将档案资料送交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办结后,将档案资料送交服务“窗口”,并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带回执前来领取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