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
1.茂名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本级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的直属机构,负责本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执法队伍的管理和组织、指导、监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咨询电话:2883778。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由茂名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委托以下单位在权限内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1)茂名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城建监察和市容维护工作,查处茂名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公用事业和城市管理的违法违章行为。办公地址:茂名市文明中路 号大院。投诉电话: 。
(2)茂名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茂港分局: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并对辖区内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公用事业和城市管理的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咨询电话:2686866。